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党委及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就学校第二季度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彭清华书记在驻桂林高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四)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
二、学习方式
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
三、学习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并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四、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计划、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相关图片、学习心得以备检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