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全区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学校2022年第一季度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习内容
(一)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
(五)《家风不正疑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专题片。
二、其他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
(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
三、学习方式
通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学习。
四、学习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五、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通知、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相关图片等以备检查,每位党员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以支部为单位填写附件,于3月31日前把交纸质版材料到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庞叙文,0771-5782045。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