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陈群林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关于开展学校2021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校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20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二、活动时间

20211130日—202112月6日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3日上午9:00—10:30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宪法晨读》节目网络直播,同步跟读。由各系部负责。

(二)12月4-5日,举办一场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由党委宣传部主办,学校融媒体中心承办。

(三)继续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各系部加强组织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引导本系部大中专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完成学习、练习、综合评价等步骤,着力提升学习参与率与考试正确率,并将本系部学生答题情况党委宣传部(附件)12月底学校将对答题参与率未达到75%的系部进行通报。由各系部负责。




 

(四)12月,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在思政课上融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等内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五)12月,宣传氛围营造。一是12月初,在东盟校区和平果校区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海报、电子屏标语等营造浓厚氛围;二是12月4日学生社团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宪法知识问答、签名等活动;三是12月前组织教师开展普法学习和考试;四是12月份学校广播站集中、持续播放相关知识和宣传报道。由宣传部、校团委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系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技术、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组织参与。各部门、系部要积极设立分会场,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同时,广泛发动有条件的系部登录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积极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等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并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12月7前将“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统计表(各系部),各部门、系部要认真梳理 “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陈群林,联系电话:13557265715

 

附件:“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11130

 

 

 

附件1

 

系(教学点)“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统计表

 

在校生总人数(三个年级)

参与活动学生数

活动参与率

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大专部 0771-5869751 中专部 0771-58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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