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就学校2019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要内容

(一)继续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时代讲习所”和“周末理论大讲坛”等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学习,增强师生“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

(二)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三)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五四青年节”的重要讲话精神。

(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精神。

(七)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幼师党宣〔2018〕6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桂幼师党宣〔2017〕14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桂幼师党宣〔2017〕13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文化管理规定》(桂幼师党宣〔2017〕15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桂幼师党宣〔2017〕7号)等,把牢意识形态关,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守好责任田。

(八)深入学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桂幼师党宣〔2019〕2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桂幼师党宣〔2019〕3号)文件该季度的相关专题内容。

二、学习方式

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

三、学习时间

各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并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学习要求

各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计划、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相关图片、学习心得等以备检查,并填写附件,于6月28日前交纸质版到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何宇同志,0771-5782045。

附件:2019年第二季度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7日

招生热线:大专部 0771-5869751 中专部 0771-58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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