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就学校2020年第四季度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习内容
十九届五中全会
二、其他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
(三)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
(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在深圳特区40周年、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七)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三、学习方式
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
四、学习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计划、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相关图片等以备检查,每位党员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以支部为单位填写附件,于12月28日前一并交纸质版到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庞叙文,0771-5782045。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