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通〔2022〕2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全区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结合《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现就学校2022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参考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教师节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六)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
(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新疆、辽宁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
(十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
二、其他学习内容
(一)《向死而生》;
(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三)《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七)《百年大党面对面》《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
三、学习方式
通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学习。
四、学习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学习,并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五、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通知、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相关图片等以备检查,以支部为单位填写附件,于9月30日前把纸质版材料交到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庞叙文,0771-5782045。
附件:2022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