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通〔2022〕11号
关于推荐选送作品参加广西新民歌大会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广西新民歌大会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推荐选送新民歌作品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认真发动教职工积极参加新民歌创作,并择优推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推荐作品名额不限。
二、请各部门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务必于3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直接发至电子邮箱gxyzx2016@163.com。
(一)参赛作品视频(作品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像素为1920*1080,格式为mpg、mov或mp4,请勿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或视频,以及存在肖像权和版权争议的画面或音源)。
(二)广西新民歌大会作品推荐表(为体现以集体名义推荐,请在表头的推荐单位栏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版权使用授权书(盖章或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
(四)参赛作品的横向构图高清海报图片、视频花絮等宣传物料。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温清,0771-5782045。
附件:1.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广西新民歌大会的通知
2.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广西新民歌大会的通知
3. 广西新民歌大会作品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