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陈群林 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关于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部、处、室,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学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11号)精神,决定实施学校学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大一新生报到后再参加)
二、主要内容
学生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者微信小程序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生需要完成对应年级的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
学生账号已由学校管理员统一生成,账号为“G”+身份证号,如:G450000000000000000,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行动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教育厅将于2021年11月27日通报学校参与情况,请学工处督促各系部做好学生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工作。宣传部将每月对各系部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的学生参与率进行通报。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要广泛发动在校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本系部学生参与率达到70%以上,对参与率不达标的系部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利用活动名义牟利、设立虚假微信公众号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全国和我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习资料与相关比赛题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支持保障。各系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陈群林,联系电话:0771-5782045、13557265715。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