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通〔2022〕10号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的通知
作者:陈群林 时间:2022-03-09 点击数:
宣传部通〔2022〕10号
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的通知
各部、处、室,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的函》的要求,现向各部门、二级学院、实验幼儿园征集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要求,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实验幼儿园认真对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执法服务管理实际,梳理出本年度需要重点学习宣传的、国家新颁布、新修订的、与师生生活和学习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考试内容。
二、征集内容
(一)法条原文
含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各设区市新颁布新修订的规章条例、政府令等法律法规。
(二)学习考试题目
判断或者选择题型,每个部门、二级学院、实验幼儿园不少于1题。
(三)以案释法
典型案例,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例的剖析。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五)音像视频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授课视频,以案释法视频,以及法律法规解读的短视频等。
三、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各学院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文件请以“2022年+部门名称+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征集”命名,如“2022年党委宣传部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征集”)发至电子邮箱:gxyzx2016@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宣传部(统战部)陈群林,联系电话:13557265715、0771-5782045。
附件:2022年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推荐清单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9日
附件
2022年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推荐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2022年 月 日
序号 |
普法内容(法律法规) |
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法条文本 |
音像视频 |
考试题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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