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通〔2022〕46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作者:陈晓君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101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做好2022年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学习考试时间
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内容
在2019—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题库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桂司通〔2022〕101号文件(附件1)。
四、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部门、学院于2022年9月25日—12月31日间组织教职工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入口或在浏览器中打开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考试人员用户名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李四,1980年2月8日出生,用户名为:李四19800208),初始密码:8888。
五、学习考试成绩
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详见附件1)。考试成绩当场显示,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学员可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如在考试期间遇到不能登录系统或考试等问题,请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陈晓君,联系电话:15077098583。
附件:1.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2.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