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覃玲江 时间:2020-11-30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学校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 (2020)20号)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桂幼师〔2020〕2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6日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12月4日上午9:00--10:30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宪法晨读》节目网络直播,同步跟读。由各系部负责。

(二)12月4-6日,举办一场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由党委宣传部主办,大学生融媒体中心承办。

(三)12月,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与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扫描下方普法网的“学校二维码”进行答题),完成学习、练习、综合评价等步骤,着力提升学习参与率与考试正确率,并将本系部学生答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见附件)。年底学校将对答题参与率未达到50%的系部进行通报。由各系部负责。

(四)12月,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在思政课上融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等内容。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负责。

(五)12月,宣传氛围营造。一是12月初,在南宁校区和平果校区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海报、电子屏标语等营造浓厚氛围;二是12月4日学生社团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宪法知识问答、签名等活动;三是12月底前组织教师开展普法学习和考试;四是12月,学校广播站集中、持续播放相关知识和宣传报道。由宣传部、校团委负责。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等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并及时总结开展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12月6前将“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情况统计表”等活动有关的文字和图片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覃玲江,联系电话:0771-5782045。

附件:“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30日

招生热线:大专部 0771-5869751 中专部 0771-58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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