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及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就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要求的相关精神。
(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教党〔2016〕3号)、《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桂办发〔2015〕35号)等中央、自治区有关意识形态文件。
(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桂幼师党宣〔2016〕13号)。
(四)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17年巡视整改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幼师党〔2017〕1号)附件2《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扎实整改方案》。
二、学习方式
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小组分散学习的方式,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效地开展。
三、学习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可根据实际灵活开展,并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四、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细化学习方案,并完整保存学习计划、考勤、学习情况记录表、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和相关图片,以备检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