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7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27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学校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8528-615

二、督查内容

(一)师德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部门对照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检查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

(二)高校师德“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高校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是: 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情况;本部门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师德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本部门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总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各部门要注重引领,要发现和树立先进师德典型案例,将师德先进案例列入自查报告中。

三、督查形式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师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采用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自查。各部门根据自查内容组织本部门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实地督查。学校将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进各部门听取专题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约谈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要通过自查和迎接实地督查,全面落实师德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工作。

(二)请各部门务必于 2018 5 30 1100将自查报告纸质版(要求盖章,经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曹仕燕处,电子版发至邮箱408576257@qq.com。自查报告要求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同时附上近年来本部门已制定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开展的活动资料、照片等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曹仕燕,电话:0771-578204513457996374

 

党委宣传部

    201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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