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喜爱的学习金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征文活动的通知》(桂宣字〔2020〕39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于2020年4月-10月在全区开展“我喜爱的学习金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征文活动。为做好我校参赛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心目中最喜爱、最难忘、最有教育意义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金句作为主题,深刻领悟金句蕴含的真理力量、智慧力量、人格力量,结合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结合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结合身边故事撰写学习体会。金句可以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著作、讲话、文章中选择。
二、作品要求
(一) 作品内容健康真实,主题突出,思想深刻。
(二)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存在剽窃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四)按统一格式排版。文章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作者姓名为三号楷体加粗;内文为四号仿宋;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三、数量要求
教学系部至少推荐教师及学生作品各1篇;行政部门每部门1篇。
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比,并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请各部门、各系部于6月8日前将推荐征文作品电子版打包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部门+学习金句征文”,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张爽,联系电话:0771-5782045、13471019907。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