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喜爱的学习金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爽 时间:2020-04-15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喜爱的学习金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征文活动的通知》(桂宣字〔2020〕39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于2020年4月-10月在全区开展“我喜爱的学习金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会征文活动为做好我校参赛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心目中最喜爱、最难忘、最有教育意义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金句作为主题,深刻领悟金句蕴含的真理力量、智慧力量、人格力量,结合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结合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结合身边故事撰写学习体会。金句可以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著作、讲话、文章中选择。

二、作品要求

(一) 作品内容健康真实,主题突出,思想深刻。

(二)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存在剽窃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四)按统一格式排版。文章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作者姓名为三号楷体加粗;内文为四号仿宋;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

三、数量要求

教学系部至少推荐教师及学生作品各1篇;行政部门每部门1篇。

  1. 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比,并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请各部门、各系部于6月8日前将推荐征文作品电子版打包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gxyzx2016@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部门+学习金句征文”,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张爽,联系电话:0771-5782045、13471019907。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2020年4月15日

招生热线:大专部 0771-5869751 中专部 0771-58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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