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做好第三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庞叙文 时间:2020-04-10 点击数:
各部、处、室,教学教辅机构,实验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办 (2020) 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才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按照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要求,我校可推荐每个界别的人选数量不超过3名。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国际传播等6 个界别。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同时符合《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资格条件。(暂行办法详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推荐方式
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
四、其他事宜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好《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及《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并于4月17日12:00前将纸质版送至宣传部办公室庞叙文处,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gxyzx2016@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庞叙文联系,联系电话:0771-5782045。
附件:1.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
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信息
总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2020年4月10日